年假属于 National Employment Standards 的最低权利。全职和兼职雇员通常每年按普通工作时数累积四周年假,未使用部分可以结转。符合特定条件的轮班工可能享有额外年假。

年假从受雇第一天开始逐步累积,包括试用期。Casual 雇员一般不累积带薪年假。请假时间通常需要雇主和雇员协商,雇主不能无理拒绝。

Award、企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可以提供更优条件,但不能低于 National Employment Standards。